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珠海市开展农村社会工作试点

发表时间:2013-07-02新闻来源:珠海市民政局浏览:6328
为贯彻落实《中共珠海市委办公室、珠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农村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》[珠办发〔2013〕1号]文件精神,把社会工作融入农村综合改革发展进程中,努力探索适合我市农村实际的社会工作发展道路和模式,充分发挥社会工作在我市探索形成农村治理新格局、推进我市幸福村居建设的重要作用。市民政局选择金湾区三灶镇海澄村、斗门区斗门镇南门村、斗门区莲洲镇南青村、斗门区白蕉镇南澳村、高栏港经济区平沙镇平塘社区作为首批农村社会试点,探索设立社会工作站,引进社工机构入驻,选择当前农村迫切需要的服务项目作为重点领域进行推进,用一年的时间将试点村打造成为农村社会工作的示范村。珠海市大力开展农村社会工作试点,这在全省尚属首次。
上半年,我局专门组织力量到开展幸福村居建设的15条示范村进行调研,摸清农村群众社会服务需求,积极争取各村居的支持和配合,并认真制定了《珠海市开展农村社会工作试点实施方案》。并以政府购买社工服务的形式,引进社工机构入驻,重点开展儿童及青少年、老年人、妇女、残疾人康复、社会救助、社区矫治、异地务工人员等农村急需的社工服务项目。
试点工作从 2013年1月开始到2014年6月结束,共分四个阶段进行。第一阶段是宣传发动阶段,借助电视、网络、刊物等媒体,大力宣传农村社会工作;第二阶段是调查模底阶段,组织人员深入农村开展调研,摸清农村群众对社会服务的需求;第三阶段是全面推进阶段,通过招投标,引进社工机构,搭建服务平台,开展专业社工服务;第四阶段总结提高阶段,在项目末期采取第三方评估方式进行考核评估,并总结试点工作经验做法,制定修改完善措施,建立健全长效机制。
农村社会工作试点开展以来得到了市领导的高度重视,市财政局专门拨出200万元专项资金给予支持。6月3日,首批南门、平塘、南澳、海澄、南青等5个农村社会工作试点项目的招投标工作圆满完成,慈爱、晴朗天空、青少年及晨曦4家社工机构成功中标,项目服务周期一年。6月18日,我局专门组织各中标机构举行了社会工作试点签约仪式,我市电视台、报刊相继进行了报道。同时,为确保各机构顺利进驻试点农村,尽快开展工作, 6月底前,社工机构按要求已全部进驻农村,全面开展工作。